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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销商标 国韬智软 上海注销商标

发布日期 :2022-10-18 01:47发布IP:123.58.44.124编号:10644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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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注销

注销注册商标有以下三种不同程序

(一)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的,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可以是整体注销,也可以注销部分商品或服务项目。

注销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该注册商标权或该注册商标权在部分商品上的效力自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二)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人已或终止一年以上的且未办理商标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该商标注销。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商标的,上海注销商标,应当提交该商标注册人或者终止的证据。

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注册商标,其权自该商标注册人或终止之日起终止。

(三)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在法律规定的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该商标予以注销。

这是商标局鉴于注册商标已经失效的事实做出的注销行为,不需要任何人的申请,注销商标公司,该注册商标权的效力自有效期满次日起终止。


商标申请注销商标

局审查商标注册人/终止注销商标申请,应当针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所申请和答辩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审查。商标局审查的内容如下:

1:申请书填写的注册人名称和商标局档案记载的注册人名义是否则一致;

2:被申请商标是否为有效注册商标;

3: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有效证明注册人或终止;

4:注册人或终止是否满一年;

5:其他依法应进行审查的内容。


注销商标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已注销商标,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注销手续,注销商标小类,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权或者该注册商标权在该部分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终止。


已注销商标-国韬智软-上海注销商标由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北京 大兴区 ,商标注册的见证者,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国韬智软领导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国韬智软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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