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类商标撤三
没有实际使用的商标不构成商标使用。
《高人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3款规定,没有实际使用注册商标,仅有转让或者许可行为;或者仅是公布商标注册信息、声明享有注册商标权的,不认定为商标使用。
高人院认为:“判断商标是否实际使用,需要判断商标注册人是否有真实的使用意图和实际的使用行为,仅为维持注册商标的存在而进行的象征性使用,不构成商标的实际使用。”
除此之外,《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中还规定了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标注册人关于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权的声明、未在公开的商业领域使用与仅作为赠品使用等也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商标 撤三
也许有人会有疑问,商标被撤三,商标撤三,提供答辩材料就行了,与代理所有什么关系?这就与以下说到的常被撤三成功的三个原因有关了。
商标经常因为以下三个原因,导致商标被撤三。
(一)商标申请人因为经营地址问题无法接收撤三材料,无法答辩,导致商标被撤三。
商标被撤三,商标局会将撤三材料发送给商标申请人,抄送申请时的代理机构。当商标申请人,商标撤三答辩费用,特别是国外申请人来说,因为经营地址问题无法接收材料时,代理机构是否靠谱决定了商标申请人能否对这个撤三材料进行答辩。
(二)商标申请人提供不了证据,导致商标被撤三。
商标申请人在商标使用的过程中,往往不知道怎样做证据的保存,导致商标被撤三时,无法提供证据。一家靠谱的代理机构在申请时,商标撤三复审,就会告诉商标申请人,商标该怎么使用,证据应当如何保存。
(三)商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规范,商标局不认可,商标撤三答辩时间,导致商标被撤三。
如何进行商标撤三申请
1、直接去商标局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
2、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商标注册申请,需要准备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商标代理委托书。
3、商标收到撤销申请后,商标局会将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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