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申请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规定,每年商标撤三,期满不提供使用证据材料,商标撤三,或者提供的证据材料无效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将依法撤销该商标在相关类别上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
在收到下发的“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后,商标权利人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复审,进行补救,即“撤销复审申请”,在复审程序中再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
若商标注册人未在规定期限提交使用证据,撤销复审是一个可以补救的措施,若错过了提交撤销复审的期限,那商标注册人将终失去对注册商标的权利。
商标撤三材料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以上条款,被简称撤三。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北京国韬智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由商标代理人、 版权代理人组成,实力过硬、具备丰富经验的知识产权人员组成;从事商标业务多年,经验丰富,平台内商标资源众多。北京国韬智软知识产权是国家商标局正规备案代理机构!
商标撤三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35类商标撤三,应当在收到撤销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限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北京国韬智软知识产权是国家商标局正规备案代理机构!综合而言,如果提起商标撤三申请,商标局需要9-12个月的时间作出决定。“商标撤三”全称“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当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后,该注册商标就会面临着商标被撤销无效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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